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新污染物,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是全球環境問題之一。新污染物主要來源于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清單》根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結合監管實際,經過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后確定。列入本清單的新污染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清單》中顯示,禁止生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類)。PFOS相關化學品主要包含了三個應用領域:用于表面處理的PFOS相關化學品可保證個人衣服、家庭裝飾、汽車內部的防污、防油和防水;用于紙張保護的PFOS相關化學品,作為漿料成形的一部分,可保證紙張和紙板的防油和防水;性能化學品種類中的PFOS相關化學品廣泛用于專門工業、商業和消費領域。該種類包括各種作為最終產品被商品化的PFOS鹽。
但這類新污染物持久性極強,是最難分解的有機污染物,在濃硫酸中煮一小時也不分解。試驗研究表明,PFOS可以在有機生物體內聚積。這類新污染物還具有肝臟毒性,影響脂肪代謝,破壞中樞神經系統。
根據《清單》,禁止生產、加工使用阻燃劑十溴二苯醚。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十溴二苯醚在三類致癌物清單中。
《清單》明確,對于抗生素,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推行憑獸醫處方銷售使用獸用抗菌藥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抗生素菌渣,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判定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實施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發酵類、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動態發布《清單》,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是對新污染物實施有效管控的重要依據和有力抓手,有利于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